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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吉林省国家保密局http://www.jlbmj.gov.cn
时间:2012年-11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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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9
年
3
月
15
日
第九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通过修正案
)
第五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
,
保守国家秘密
,
爱护公共财产
,
遵守劳动纪律
,
遵守公共秩序
,
尊重社会公德。
责任编辑:
省保密局_施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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