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教育
保密资质单位如何加强国家秘密载体管理
来源: 时间:2025-05-29 字体:   打印 关闭

保密资质单位深度参与涉密项目,能够直接接触国家秘密,应切实做到国家秘密载体全过程管理,实现管理闭环,账实相符、可查可控。针对保密资质审查中的常见问题,现提出管理建议。

1.规范国家秘密载体制作

在制作国家秘密载体过程中,易出现使用非涉密计算机制作投标文件、选择无资质的单位制作胶装国家秘密载体、载体的多份副本采用相同的编号等错误。资质单位应在日常宣传教育中强调使用涉密计算机制作国家秘密载体,且明确过程版本也要标密。同时,要全面考虑标书制作、胶装中可能发生的各种情况,规定具体操作方法和禁止性要求。

2.加强涉密项目相关国家秘密载体管理

部分资质单位涉密人员参与甲方涉密项目,经常接触施工图纸、实施方案等国家秘密载体,易出现教育提醒跟不上,逐渐放松警惕而导致泄密的情况。涉密项目的项目经理和项目保密员应切实担负起教育、管理、监督提醒和检查的责任,加强项目实施现场国家秘密载体统一管理和现场检查,防止个人长期私自留存。项目结题验收后,应及时将项目设计方案、图纸等项目资料移交委托方,履行交接手续。因委托方要求暂时存放在保密资质单位的国家秘密载体,应由委托方出具书面说明,同时采取安全保密措施,妥善保管。

3.扩展国家秘密载体检查的深度和广度

多数保密资质单位的检查由载体管理员自己进行,通常为查看台账、查看存放的载体实物,难以发现知悉范围扩大、部分特殊载体去向不明的问题。国家秘密载体检查工作可以由保密办组织开展,部门间交叉检查,尽量避免载体管理员自己检查自己的情况。若载体较多,可以采用抽查的方式,核对载体是否账实相符,重点应核对载体编号、载体名称、载体类型。对于纸质载体,还应核对页数是否与台账登记一致、是否存在缺页少页的情况。对于借出的载体,应查看借阅手续是否完备,是否逾期未归还,还应关注涉密相机存储卡等由于频繁使用需长期借出的载体,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到借用人处查看载体实物、检查存放位置,是否存在随意摆在桌面、放在抽屉里的情况,是否存在未经审批,私自传递给他人的情况。

4.严控国家秘密载体复制

保密资质单位在项目备案、制作投标文件过程中,会出现违规复制、引用涉密载体内容的情况。在项目投标、项目备案、发表文章需复制或引用国家秘密载体时,应与原定密机关单位充分沟通,明确国家秘密载体的具体密点,并获得原定密机关单位对脱密文件的书面认可后,方可使用。

5.细化废弃载体管理要求

保密资质单位常常对“有用”的国家秘密载体管理严格,但容易对废弃代销的载体疏忽大意,使得别有用心之人可以轻松获取。保密资质单位应制定相关管理规定,明确待销载体管理要求,如责任人、清点方式、存放位置、保密要求等。对于送销前需短期存留在本单位的国家秘密载体,应与其他国家秘密载体管理要求一致,建立台账,由专人集中管理,避免将装有待销载体的纸箱或袋子长期放置在多人可接触到的地点。销毁载体要履行清点、登记、审批手续,交销毁工作机构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承销单位销毁,并留存好销毁回执。少量国家秘密载体可以使用经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设立或授权的机构测评合格的销毁设备自行销毁,销毁时应两人以上在场(1人监销),并将碎屑妥善处理。


来源:《保密科学技术》

初审:贺  亮

复审:张  伟

终审:刘志远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