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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提醒】你以为只是随口一说?社会交往别踩泄密坑
来源: 时间:2025-07-23 字体:   打印 关闭

保守国家秘密是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义不容辞的责任,八小时之外的私人生活也必须严守保密纪律,审慎自我管理。但是,在日常生活交往中,一些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在心态上放松警惕,降低了自我约束,与家人、亲戚、朋友交谈时随意涉及国家秘密,或在聚会时碍于情面接受请托透露敏感事项,导致失泄密后果,受到严肃处理。

好友闲谈,机密信息被打探

康某与周某曾经是某国家重点项目实验室的同事,二人私交甚笃。周某离职后,二人经常相约踢球聚会。某日,二人闲谈时,周某向康某询问某重点项目进展,康某没有多想,便将自己掌握的情况和盘托出,并特地提醒周某该项目进展事关国家秘密,很敏感、不能外泄。殊不知,周某长期为境外有关机构提供信息咨询服务,蓄意向康某打探。最终,康某因涉嫌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周某因涉嫌为境外刺探、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被依法审查起诉。

拜访同事,国家秘密遭泄露

某涉密单位人员田某,赴同事家做客时,随意将自己负责的重大涉密项目进展情况作为谈资,不料“隔墙有耳”,同事家人在其他房间里全程倾听了谈话内容,并将相关信息发至网上讨论,造成国家秘密泄露。事件发生后,田某及相关责任人受到党纪政务严肃处分。

告知家人,敏感内容网上传

某单位下属会议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江某,在参与省财经工作会议服务保障工作之后,将会议期间打听到的部分敏感内容告知其爱人,其爱人又将有关内容告知同学及朋友,最后被发布在互联网上,造成泄密。事件发生后,江某被单位辞退,其所在单位领导受到责任处分。

隐患分析

国家秘密是国家的重要战略资源,向家人、朋友及社会交往中接触的人员透露国家秘密,是违反保密法律法规的泄密行为。有的工作人员自认为亲戚朋友是自己人,可信任,便将国家秘密信息作为谈资,造成涉密事项被扩散传播;有的工作人员不注意地点和场合随意谈论敏感内容,殊不知说者无心、听者有意,被别有用心之人获取。违规泄密之举,究其原因,就在于私人生活缺少纪律约束,在心态上、行为上放松警惕,规章制度让位于信任,法纪让位于人情,最终铸成泄密大错。

保密提醒

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尤其是涉密人员,要强化纪律规矩意识,把住家庭关、亲情关、朋友关,不得主动与家人、亲友、同学、老乡等谈论国家秘密,不得将国家秘密载体带回家或交由家人接触、处理,不得随意引带家人或无关人员进入涉密场所。当遇他人打听涉密事项或请托获取国家秘密信息时,应坚决拒绝,守口如瓶。在各类社交场合也要约束言行,切实让铁的纪律在“八小时以外”严起来。

法规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禁止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涉及国家秘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涉及国家秘密的,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处分;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来源:保密观

初审:邵长青

复审:田野

终审:刘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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